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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时间:2022-12-23 来源:邢台123招聘

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8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68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南和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8日—2004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邢台市所辖县(市、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一方为邢台所辖县(市、区)户籍的视为具有邢台户籍;

8、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设备;

9、在聘用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录用;

10、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洪抢险等重大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相关人员,可适当突破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工作的。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8:30至2023年1月4日17:3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28日8:30至2023年1月5日17:30

3.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通过“支付宝”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特别提醒:

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技术咨询:0319-3170526

咨询电话:

0319-4567659(组织部)

0319-4567155(人社局)

0319-3781001(和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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