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报备,邢台2名司机被拘留!邢台多地最新通告每周3次核酸……
时间:2022-09-19 来源:临西发布、隆尧发布、清河发布、邢台任泽发布
提前报备!邢台2名司机被查处
日前,临西县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1则《通报》:
2022年9月15日,临西县大货车司机王某全、杨某昌、在外省返回未提前报备,给我县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被公安机关受案调查。
王某全(尖冢镇人)、杨某昌(大刘庄乡人),9月11日两人自石家庄桥西区返回我县,返回前不主动向社区报备,未落实三天自愿居家监测,仍继续外出活动并参与聚会的行为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潜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临西县公安局对王某全和杨某昌受案调查,公安机关下一步将依法对王某全、杨某昌进行行政拘留。
任泽区
关于调整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发现疫情潜在风险,经区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9月19日起,将“每周检测两次全员核酸筛查”调整为“每周检测三次全员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区所有居民均要每周完成至少三轮常态化全员核酸筛查(含临时居住人员及流动人员)
二、每周检测安排
定于每周一、周四、周六分别对辖区内居民免费进行三次全员核酸筛查。
三、全员核酸时间及地点
(一)采样时间:每周一、周四、周六上午6:00—10:00。
(二)采样地点: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主城区采集点设在各小区门口或内部广场;乡镇采样点设在各村卫生室。具体设置以乡镇、社区(小区)通知为准,居民可结合本人实际,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就近选择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核酸采样点采样。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按照所在村(社区)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做到应检尽检。在核酸检测服务期间不封控、不静默,核酸检测完毕人员随检随走。
(二)请广大居民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不聚集,不交谈,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做好个人防护。
(三)正在接受居家隔离管理人员请勿外出,由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采样;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四)25+3类重点人群核酸筛查全部纳入每周检测三次范围,随全员核酸筛查同步进行。
(五)自9月12日起,凡进入我区开放的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公共场所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常态化督导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未严格执行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的,将有相关行业部门给与相应处理。
(六)对拒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劝诫、引导。对拒不配合核酸筛查工作,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区目前无疫情,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服务,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邢台市任泽区应对疫情防
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隆尧县
隆尧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每周3次全员核酸筛查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及时发现疫情潜在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自9月18日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每周3次全员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集中采样时间
全县全员核酸检测时间为:每周一、周四、周六。
集中采样时间为:上午6:00-11:00。具体采样时间,以村、小区和企业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
县域内全体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省、市、县各类重点人群中每周1检、2检、3检的人员,自然纳入每周3次全员核酸筛查。
三、采样地点
我县在各村、住宅小区设置核酸采样点。同时,为方便居民就近进行核酸采样,县城5个便民核酸采样点(西环妇幼保健院、唐尧街中医院医养结合院区、象城街社区服务中心、滏阳街友谊医院、太行路华龙医院)、宝信物流采样点、12个乡镇卫生院采样点正常开放。居民可结合本人实际,前往采样点采样。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核酸采集期间,以各行政村和住宅小区为工作单元,提前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保证采样现场秩序,确保人员不聚集。不在村、小区内的工厂企业、沿街门店、商铺、宾馆、市场、加油站等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到指定采样点采集核酸。
(二)请广大居民携带本人腾讯电子健康码,分批、分时段前往指定采样地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所有人员采样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抽烟、不吐痰,不扰乱现场秩序。采样完成后听从指挥,不要在现场逗留,及时有序离开采样点。
(四)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请及时向所居住村(小区)报告,由采样人员上门采样。住院患者及陪护由所在医疗机构负责;隔离管控人员由隔离点负责。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所居住村、小区、企业、单位报备,不参加当次常态化核酸检测,48小时后要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补采。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及时向村(小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广大居民生产生活和正常出行的“通行证”。自9月19日起,凡是进入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所有学校、工厂企业、商场超市、餐饮饭店、宾馆楼宇、景点公园、农贸市场、图书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歌舞厅、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疗店等所有公共场所,凡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都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都要扫场所码。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查验和扫场所码等政策要求。相关公共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接受核酸筛查是居民应尽义务。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对由于本人未采集核酸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常态化核酸检测,将根据防控政策适时调整频次和时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衷心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2022年9月18日
清河县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及时排查隐患风险,严防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定于9月19日起,将“每周两次全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三次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集中采样时间
全县全员核酸检测时间为:每周一、周三、周五
集中采样时间为:上午6:00-10:00。
二、检测范围
县域内全体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为方便居民就近进行核酸采样,各村、社区、小区、开发区、羊绒小镇、新材料聚集区等单位设置了采样点,居民可结合本人实际,前往采样点采样。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和包联小区人员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采尽采。
(二)请广大居民凭电子健康卡,分批、分时段前往指定采样地点进行核酸采样;没有电子健康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所有人员采样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两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扰乱现场秩序,采样完成后听从指挥,不要在现场逗留,确保及时有序离开采样点。
(四)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包联单位、辖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报告,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住院者由所在医疗机构负责;隔离管控人员由隔离点负责。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包联单位、辖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报备,不参加本次常态化核酸检测,48小时后要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补采。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包联单位、辖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广大居民生产生活和正常出行的“通行证”。自9月19日起,凡是进入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所有学校、工厂企业、商场超市、餐饮饭店、宾馆楼宇、景点公园、农贸市场、图书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歌舞厅、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疗店等所有公共场所,凡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都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都要扫场所码。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查验和扫场所码等政策要求。相关公共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接受核酸检测是居民应尽义务。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对由于本人未采集核酸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常态化核酸检测,将根据防控政策适时调整频次和时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衷心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清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上一篇:全市唯一!邢台1人获全国荣誉
下一篇:8月23日商铺房产信息
RSS订阅 网站地图 电话:17703540808 Copyright © 2020 邢台123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晋ICP备15003148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