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新河1人,被邢台市人民政府表彰!

新河1人,被邢台市人民政府表彰!

时间:2022-09-08 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网


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21年度邢台市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勠力同心,协调配合,攻坚克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在大气污染治理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成功退出全国后二十位,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市上下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稳定巩固“退后十”成果,市政府决定,对在2021年度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委督查室等20个先进集体、乞士程等60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再创佳绩。
全市各单位和广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见贤思齐,奋勇争先,不断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巩固拓展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加快推动邢台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度邢台市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二、先进工作者60名
林锋博 新河县荆家庄乡党委副书记


上一篇:2022年7—8月“时代新人·邢台好人”评选名单揭晓
下一篇:8月23日商铺房产信息

回到顶部 回到首页

 RSS订阅 网站地图 电话:17703540808 Copyright © 2020 邢台123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晋ICP备15003148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免费发布信息[非常简单]   查找/修改/取消信息   置顶推广信息   联系方式被冒用怎么办 关于我们 晋公网安备140722020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