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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问题集中解答

时间:2022-09-06 来源:邢台交警

据邢台公安:
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启动以来,为方便车主就近、快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市交警部门在社区、交警岗亭、销售企业等场所设置了登记服务网点,推出了进机关、进企业、进小区、进村庄等一系列便民举措,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
日前,邢台交警就电动车上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并对其集中解答。
一 电动自行车上牌后交警部门是不是就可以处罚了?
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处罚与电动自行车上牌与否没有关系。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查处,车主应该及时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且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发票等证明材料丢失的,仅在集中上牌期间可以办理登记上牌,集中登记上牌期间结束后将不能再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二 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有效期是否按照上牌时间开始计算?
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使用期间自2022年5月1日起算,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与登记上牌日期无关。属于“非标”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在集中上牌期间及时办理登记上牌业务,领取临时白色号牌,集中上牌期结束后,将停止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业务。
三 电动自行车有脚蹬子,但是拆了,怎么上牌?
出厂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将脚蹬子按照出厂要求安装好,且可以正常通过脚踏骑行,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上绿色正式号牌。但是安装了脚蹬子不能正常通过脚踏骑行的不能上绿色正式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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