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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竞买公告

时间:2022-08-31 来源:邢台开发区法院

竞买公告

一、拍卖标的:位于予让桥办事处凤巢园小区9#-3-2-201和9号楼12#车库

起拍价:9000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9月8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法院向竞买人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的风险。

七、标的物如需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成交的,附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人:陈法官。

联系地址: 邢台市开发区107辅路以西,加密路31以南。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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